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危险房屋及房屋完损鉴定
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
房屋抗震安全鉴定
受2008 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近年来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足以证明建设部对于抗震鉴定的重视度。在鉴定过程中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鉴定查勘的关键。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
该类型的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分为3个阶段的鉴定,即初始查勘鉴定(施工前的房屋安全鉴定)、阶段性安全鉴定(施工过程中的房屋安全鉴定)以及终结安全鉴定(项目施工结束后,一般基坑施工到正负零)。根据施工的计划,实时进行跟踪鉴定和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此类型鉴定往往涉及到百姓的民事纠纷,应妥善处理好建设单位、施工方、居民们的相互关系,必要时可以申请房屋鉴定相关部门介入协商解决矛盾冲突。
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定期检查、鉴定,通过合理维护,房屋各部分处于正常、安全状态。如通风除尘、防渗堵漏、补强防腐、清除超载及老化构件的更换等,通过及时处置,使其达到新的安全状态,防患于未然。
防灾和减灾(灾害管理)。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火灾等突发事故的侵袭后,房屋的结构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甚至破坏,通过对受损房屋进行房屋鉴定来确定房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后继续使用。另一方面,加强房屋的日常鉴定与管理,可以及时维护、加固已损坏房屋,保持房屋预定的抵御突发灾害的能力,从而降低自然灾害或火灾等突发事故等给房屋造成的破坏或人员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