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抗震鉴定,房屋抗震鉴定,厂房抗震鉴定,幼儿园抗震鉴定 |
面向地区 |
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房屋满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依据。严格按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2、工作要求。
(1)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检查:
1、房屋总高度和总层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 规定的情况;
2、抗震横墙的大间距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 规定的情况;
3、底层框架的底层在纵横两个方向均设置有砖或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情况,应核查底层砖墙为框架填充墙还是砖抗震墙,且每个方向第 2 层与底层侧移刚度的比值满足 7 度时不应大于30 、 8 度时不应大于 20 、且不应小于 1.0 要求的情况;
4、底层框架不宜为单跨,框架柱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0mm ;
5、底层和房屋上部各层墙体平面布置对称或基本对称情况;
6、房屋上部各层墙体布置在平面内闭合情况,对存在未闭合的开口墙或开口墙端部设置构造柱的情况;
7、底层抗震砖房的第 2 层墙体布置与底层框架梁对齐情况.